“民樂”一詞現時多理解為民族樂器或民族器樂,其實按照廣義的意思應該是“民族化的音樂”,當然包括民族聲樂和民族器樂。那末什么是民族音樂呢?中國有五十六個民族,各個民族的音樂,都各有特色,風格迥然不同。要想給“中國民樂”下一個全面完整的定義,找出共性所在,實在不是易事。權威性的定論且留待學者專家們去爭議、研究吧,一般民樂愛好者大可以暫時不去理會它的定義概念,而只管憑著自己的感覺去領受,去鑒賞。 現階段,能使各民族同胞,海內外華人產生共鳴,并加以認同的音樂,就是大中華范疇的民族音樂。中華民族音樂的源頭在古代文化,她的基礎則遍布各民族及各地民間。
如果說強勁激烈的節奏從來是非洲音樂的骨架;純厚豐潤的和聲曾經是歐美音樂的血肉;那末,優美動聽的旋律就是中國傳統音樂的靈魂。時代在變,人們的審美觀念和情趣也在變。變到哪里去?世界范圍出現了“序列音樂”“無調性音樂”;有些人在作著“前衛”、“超常”的探索嘗試,無論成功與否,這都是很有意義的。但是到目前為止,應該承認,大多數中國人的耳朵,仍然還是一付“旋律的耳朵”。著名作曲家何占豪先生主張,旋律應該是中國民族音樂的主體,就連世界級的大作曲家譚盾也寫過《看戲》、《聽媽媽講故事》這樣的鋼琴小品,湖南花鼓戲的音調清晰可辨,可見他也不是排斥旋律的。讓中國人的耳朵接受“音柱”“音塊”和無序串連堆砌的音響,不是說不可能,至少還不是時候,這需要有一個較長的適應過程。
中國的民族音樂和西洋古典音樂在曲式構成和創作手法上,也有一些相通之處。先說“和聲”,民族樂器中彈撥類如琵琶三弦古箏,吹管類如笙等,都能單獨奏出和聲,但是體系不同,沒有三度疊置的和弦,常用的是四度并進。再說“變奏”,江南絲竹音樂的旋律重復時加花,就類似變奏。還有“復調”,由于它強調獨立的旋律,比起“和聲”來,更適合表現民族風格特色,所以“對位法”在民族器樂曲創作中被廣泛運用。
“彈唱”,顧名思義是彈和唱的結合,可以自彈自唱邊彈邊唱,也可以你彈他唱。其實,彈唱的形式早已普遍存在,江蘇蘇州的評彈是彈唱,新疆哈薩克族的冬不拉,東北朝鮮族的伽琴都可以用來彈唱。流行音樂中有吉它或鍵盤樂器彈唱。古典詩詞鋼琴彈唱,是一種新的嘗試,這也許不像是學院派教材中的聲樂曲和鋼琴曲,它提倡自我欣賞,自我陶醉,也能感染他人,既傳播推廣了中國古典詩詞文化,又能從中獲得自我修養。有興趣者不妨一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