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size=2]應當有個基本規律,但也不必永遠一成不變。[BR]有規律,便于遵守,也會產生某種慣性力量。養成某時某刻一定做什么事情的習慣。這是按計劃練琴的好處。[BR]但一種計劃不一定長期適用,在主觀環境、條件有了變化時應及時調整。而且,總是日復一日地死守一個規矩,也會產生疲勞、厭倦感,這時就該調整固定已久的計劃。約?霍夫曼甚至說,“不要有系統地或有規則地練習”,因為“系統性毀滅自發性,而自發性卻是藝術的真正的靈魂。”這話或許有嫌偏頗,但顯然有值得重視的合乎藝術真理的見地。[BR]較為合理的處理應當是不變之中有可變的部分,可變之中有不變的部分。比如每天練幾次,每次練多久,應當大體固定下來,但也應當偶爾允許例外,這次多一點點,下次少一點點,或平時先寫文化課作業,這次先練琴。只要能保證每天練琴應有的平均量,不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即可。[BR]再如,練習內容的順序,一般是手指練習類、音節琶音類、練習曲類、復調類、奏鳴曲類、其他樂曲類。但也不妨偶爾全部或部分地顛倒一下順序,也許會意外地帶來新鮮感。[/FONT]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