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考評標準。歌唱考級的考評標準分為四項:一是音準節奏;二是情感表現;三是發聲吐字;四是儀態修養。
第二是曲目的選擇。主要考慮曲目的思想內容和文化內涵;再是曲目的經典性,三是曲目的多樣性,但兼顧高低結合。
第三是評分的辦法采取已經在"音樂基本素養"考級中成功采用的"百分制計分,五分制評分"的辦法。評委計算成績時要求量化、細化,因此采用百分制;而作為對考生成績的評價卻應該是明了、概括,因此將百分制按四舍五入的原則轉換成五分制(5分優秀,4分良好,3分及格,2分不及格),避免考生(尤其是孩子)拘泥于細枝末節。實際實施時將以上提到的四項考評標準在百分制內按照不同的級別規定不同的比率,評委分項計分后再由考級工作人員統計換算成五分制,得出考生的最終成績。這種方法不但有利于體現素質教育的宗旨,而且能夠避免評分時的隨意性。
關于歌唱考級的分組與分級,在關于開展歌唱考級的《通告》里作了明確規定。歌唱分為少兒和成人兩個組別,主要以是否經過變聲期作為劃分。少兒組的曲目以反映兒童和少年生活情趣的作品為主,要求以童聲童趣來演唱,演唱一些成人可以唱的曲目時更要這樣,決不要變成"小大人"。成人組曲目的內容、風格都很廣泛,選擇的幅度很寬,考生應根據自己的愛好和條件,使用適當的演唱方法把歌唱好。輔導歌唱考生時,一定不要簡單套用專業院校聲樂教學的訓練方法,而要根據不同歌曲的要求和考生的實際水平,因材施教,從提高音樂素質入手,幫助考生獲得較好的成績。
少兒組和成人組均設1-9級,9級為最高級。少兒組和成人組的相應級別沒有可比性和延續性。報考歌唱考級沒有起點級別的限制,不要求級別的連續。 歌唱考級是在廣大群眾的要求和推動下設立的。我國地大人多,喜歡歌唱、積極參加歌唱活動的群眾數以億計。
歌唱考級是中國音協在新世紀的一項新舉措,為了將這個新的考級項目開展得更好、更完善,中國音協與遼寧、黑龍江、吉林三省音協協商決定,在東北三省率先開展歌唱考級,以后逐漸在全國各地區推行。歌唱考級的考級辦法與中國音協其他考級辦法基本相同,實行"五統一",即:使用統一教材,統一報名辦法,統一評判標準,統一調派評委,及格的考生由中國音樂家協會統一 發放及格證書。
歌唱考級的教材(含伴奏帶)由中國音協統一組織編輯、出版。各省音協可在統一教材的基礎上增添不超過曲目數量10%的地方曲目,報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通過后在該省考區使用。歌唱考級的組織工作由東北三省音樂家協會在中國音協的統一協調下進行,具體實施細則,由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和三省音樂家協會另行公布。
目前少兒組歌唱考級的曲目已經基本確定,教材和伴奏帶的編制工作正在進行,有望在今年上半年開始實施。成人組歌唱考級的準備工作也在積極進行中。(本文轉自神州樂器網樂壇風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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