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音樂學院由威爾斯親王(后為國王愛德華七世)于1883年創立,并被接納為皇家協會成員。學院院長常為皇室成員擔任,從1952年起院長由太后陛下擔任,女王陛下為該學院的資助人。學院主建筑位于南肯辛頓,在薩姆森.福克斯先生的慷慨贊助下,于1894年進行了內裝修,主建筑現占用的場地已由1851年度的皇家展覽委員會的委員們批準使用。新校舍建成于1964年,布里頓歌劇院也即將建成完工。學院為意欲從事表演或教學,或準備在音樂領域謀求其他職業的學生提供培訓教育,為樂器演奏者、歌唱者、指揮及作曲者提供實踐教學及學院授課。學院還為可能成為教師的學生提供食宿,這些學生優先擇教育學院的課程,他們所尋求的是重點在于提高表演技七而不是專科學院課程的音樂培訓。學院有音樂教員:170人。入學申請的結束日期為10月初,國外申請的結束日期為11月初。音樂學位要求:表演課程(四年)方向是獲得皇家音樂學院畢業證書:GRSM(優等)課程(三年)方向是獲得GRSM證書,并獲得優等學位。音樂學士(優等)課程(三年)方向是優等獲得倫敦大學音樂學士學位。碩士后課程包括深入研究課、歌劇培訓課、聲學指導課、指揮課程、早期音樂課及為作曲者而設的音樂碩士課程。一般課程設有亞歷山大工藝學,聽力研究與音樂師、作曲、指揮、早期音樂、電子音樂、音樂史、歌劇等。在樂器方面教授銅管樂器、管風琴、打擊樂器、鋼琴、弦樂器、發聲法、木管樂器等。該院為歐洲音樂院校聯合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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