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右手,左手指法:
a.拍:用右手拇指指肉將纏弦向右外方撬起即放,使弦 身擊打在面板上,發出拍的一響,類似斷弦之聲的效果。
b.提:用右手拇、食兩指的指肉端將弦身捏住,很快地提起放下,使弦身擊打在面板上,發出拍的一響,類似 斷弦之聲的效果。
c.摘:用右手拇指甲抵住在靠近覆手處的子弦上,食指或中指在下面類似“勺”聲音來。
d.彈面板:用右手中指、名指、食指、拇指任何一指甲,先取斜勢,然后平擊在面板上,使發出“托”的聲音來。
e.搖:用右手拇指甲作急速而連續的勾、挑。f.伏:當右手彈弦后,即用左手指肉將弦掩住,使弦音截然而止,并無余音流出。
g.煞:又稱“甲聲”或“指甲聲”,用左手指甲浮抵在弦身底下,同時右手彈之,發出“切切”之聲。
h.捋下:將弦身浮在左手中指甲外,再用左手食指肉將 弦身按住在中指甲上,然后在右手的彈弦聲中,左手食、 在兩指捋弦滑動,常用在鑼鼓點曲譜中,此時,捋下的 位置,大都在自十一品位起至近覆手處的弦身上。
i.顫:用左手食指將弦按在相品位上,中指在下面快速 地點弦身,同時右手作長輪或長滾;如左手中指按弦時, 則用名指連連點弦。
j.輪板:用右手食、中、名、小四個手指的指甲,次第在面板上彈擊,使發出“得得得得”的聲音來,或可用小、名、中、食四指次第彈出。
k.同輪板:在右手作輪、滾、劃、拂之際,同時用左手小、中、名、 食四個手指的指甲端次第搗擊在品位子弦側左邊的板面上,要連而不斷,使發出“得得得得”的聲音來。
a.拍:用右手拇指指肉將纏弦向右外方撬起即放,使弦 身擊打在面板上,發出拍的一響,類似斷弦之聲的效果。
b.提:用右手拇、食兩指的指肉端將弦身捏住,很快地提起放下,使弦身擊打在面板上,發出拍的一響,類似 斷弦之聲的效果。
c.摘:用右手拇指甲抵住在靠近覆手處的子弦上,食指或中指在下面類似“勺”聲音來。
d.彈面板:用右手中指、名指、食指、拇指任何一指甲,先取斜勢,然后平擊在面板上,使發出“托”的聲音來。
e.搖:用右手拇指甲作急速而連續的勾、挑。f.伏:當右手彈弦后,即用左手指肉將弦掩住,使弦音截然而止,并無余音流出。
g.煞:又稱“甲聲”或“指甲聲”,用左手指甲浮抵在弦身底下,同時右手彈之,發出“切切”之聲。
h.捋下:將弦身浮在左手中指甲外,再用左手食指肉將 弦身按住在中指甲上,然后在右手的彈弦聲中,左手食、 在兩指捋弦滑動,常用在鑼鼓點曲譜中,此時,捋下的 位置,大都在自十一品位起至近覆手處的弦身上。
i.顫:用左手食指將弦按在相品位上,中指在下面快速 地點弦身,同時右手作長輪或長滾;如左手中指按弦時, 則用名指連連點弦。
j.輪板:用右手食、中、名、小四個手指的指甲,次第在面板上彈擊,使發出“得得得得”的聲音來,或可用小、名、中、食四指次第彈出。
k.同輪板:在右手作輪、滾、劃、拂之際,同時用左手小、中、名、 食四個手指的指甲端次第搗擊在品位子弦側左邊的板面上,要連而不斷,使發出“得得得得”的聲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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